根據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和安排,國家林業局取消和下放林業行政審批項目共20項。目前,由國家林業局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37項,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39項,已在國家林業局網站公開,聽取社會意見。
國家林業局此次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主要包括:建立國家級苗木花卉市場審批,出口非正常來源的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産品審批,林木種子檢驗員考核評定,營造林工程監理員職業資格審核等行政審批項目。
國務院要求,各部門要認真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切實加強後續監管。要按照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繼續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大簡政放權力度。要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對行政審批權運行的監督,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範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