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發改廳11月11日下發《對遊覽參觀點和特種旅遊項目實行最高調控價管理的通知》,要求最高調控價格中,旅行社佣金最高不超過票價45%。
超出佣金比例規定將受嚴處
《通知》要求, 本次公佈的最高調控價格包含旅行社佣金,旅行社佣金根據不同類別的景區和項目按一定比例提取,具體標準為:景觀類按不超過票價的30%、民俗風情類按不超過票價的35%、特種旅遊項目按不超過票價的45%計提。經營者在此幅度內與旅行社協商確定佣金具體比例。對超出佣金比例的,將酌情降低景區(點)門票價格。對違規的旅行社、導遊及相關人員,將依據《海南省旅遊條例》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特種旅遊項目價格由物價局定價
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的遊覽參觀點和特種旅遊項目門票價格,由企業在上述最高限價範圍內自主制定並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遊覽參觀點和特種旅遊項目門票價格,由省、市(縣)價格主管部門分級管理,其中國家3A級以上景區和一些知名度高、觀賞保護性強、投資規模大的重要景區(點)門票價格以及特種旅遊項目如索道、輪渡等價格,由省價格主管部門定價管理,由相關經營者提出定(調)價意見,市(縣)價格主管部門作出審核意見後,報省價格主管部門審批。其它投資規模較小的景區(點)門票價格由市縣價格主管部門定價管理,由企業提出定(調)價意見,報市、縣價格主管部門審批。
以上由企業自主定價報備案和由市縣審批的門票價格,均由市縣價格主管部門匯總報省價格主管部門備案。
旅遊景區(點)原則上實行一票制
海南省物價局建立旅遊價格協調製度,將全省性質類似的景點、項目(如潛水、民俗風情等)和有爭議的景點門票納入協調範圍。當前,各市、縣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遊覽參觀點門票原則上不得高於40元,並按質價相符的原則拉開差價,標準明顯偏高的,由省價格主管部門進行協調或要求市、縣予以調整。 旅遊景區(點)原則上實行一票制,經營者不得分解遊覽服務內容設園中園收費。(曾苗 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