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和科技部日前聯合啟動“科技富民強縣專項行動計劃”。該項計劃首批確定了89個縣(市)的89個項目,項目的實施期限為2年,財政部為此安排了1億元的專項資金予以支持。
財政部有關人士介紹説,“科技富民強縣專項行動計劃”指的是國家在中西部地區和東部欠發達地區,將每年啟動一批試點縣(市),實施一批重點科技項目,集成推廣500項左右的先進適用技術。通過3-5年的努力,支持300個左右的國家級試點縣(市)實施專項行動,以項目為載體,發揮示範引導作用,從整體上帶動1000個左右的縣(市)依靠科技富民強縣。此項計劃實施的主要目的在於提高農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提高重點科技項目輻射區農民人均純收入水平。
為了推動該計劃的實施,財政部和科技部聯合製定了《科技富民強縣專項行動計劃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和《科技富民強縣專項行動計劃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規範該計劃的項目管理和資金管理。
經費保障是該項計劃能否順利實施的關鍵所在。《辦法》規定,全國各省(區、市)、地(市)政府要加大對專項行動的投入,要有專門經費保障專項行動的實施,縣(市)要根據財力情況,集成相關資源,統籌安排。中央財政為此將設立專項資金,採取獎補結合的形式支持專項行動的實施。各級政府要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的投入,拓寬資金來源渠道。
《辦法》還規定,為了確保中央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效果,中央財政將對該計劃所選定項目的中央財政補助資金進行績效考評,並在項目執行第一年撥付項目總預算的70%的資金。對於項目第一年執行效果好的,在第二年繼續撥付其餘30%的資金;對於第一年執行效果不理想的,則停止撥付。(記者 劉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