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南京12月2日電(記者王駿勇)經環保部門2日認定,江蘇省江都市化工廠1日發生爆燃事故後因處理得當,未造成污染,也未造成人員傷亡。
1日上午10時30分左右,位於江都市丁夥鎮的江都市化工廠發生了一起由於明火引起的丙烯晴存儲罐爆燃事故。江都市立即組織公安消防、環保、安監等部門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消防部門採用穩定燃燒法,于當日上午11時50分左右將大火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
事故發生後,當地環保部門立即對周圍水體、村民飲用水廠的地下水源、居民家中用水及事發地的空氣質量嚴密監測,並要求企業立即停産整頓,所有對外排水口全部封堵,與該廠相連接的河流下游的閘壩也全部關閉。相關部門在第一時間通知沿岸居民停止使用河水並派專人巡邏、監控。由於施救中採取黃沙封堵廠區所有下水道、打防火堤等措施,燃燒殘留物經水稀釋後未流出廠區,河塘中的魚、蝦均未出現中毒症狀。
據揚州市環保檢測人員介紹,目前與該企業相鄰的小涵河水質已有好轉,水體丙烯晴含量由1日的每升86.5mg下降到0.01mg,達到國家規定的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
據悉,事故原因已初步查明,係電焊工在為存儲罐建立防護欄切割鋼板時,引燃了存儲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