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總局12月5日上午通報,在距同江511公里的松花江擺渡河斷面,硝基苯濃度已經持續8小時達到中國國家標準,12月4日6時濃度為0.0100mg/L。
在距同江388公里的依蘭縣達連河斷面,硝基苯濃度緩慢波動上升,12月4日23時硝基苯濃度為0.1932mg/L,超過中國國家標準10.36倍。
小知識:硝基苯
近日環保部門每日向媒體發佈松花江水質變化情況,多次提到一個化學物質硝基苯。為了讓公眾對硝基苯的水質標準限值和性質有更深入的了解,記者採訪了有關環境標準專家。
專家解釋,美國環保局將化學物質的致癌性分為五類:A類為確定的人類致癌物,B類為可能的人類致癌物(其中B1表示有限的人類證據,B2表示在動物中證據充分,在人類中證據不充分或沒有證據),C類為可疑的人類致癌物, D類為沒有充分數據證明對人類有致癌作用的物質,E類為有證據證明對人類無致癌性物質。美國環保局認為硝基苯屬於D類,即尚未發現對人類或動物致癌的物質。
專家説,WHO在其研究報告《環境健康基準,ENVIRONMENTAL HEALTH CRITERIA230》中引用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觀點,認為硝基苯屬於2B類,即表示在動物中有致癌作用,在人類中證據還不充分或沒有證據(IARC的2B類相當於美國環保局的B2類)。但WHO聲明這個結論不代表WHO的決定或政策。WHO2004年第三版《飲用水水質指南》中沒有規定硝基苯的限值。
專家説,在我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中,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項目限值硝基苯為0.017mg/L,這與美國環保局發佈的保護人體健康水質基準中硝基苯的限值一致。最新的俄羅斯飲用水標準于2002年1月實施,其中硝基苯限值為0.2mg/L,寬于中國國家標準。
專家説,0.017mg/L的標準值,本身已經考慮了硝基苯的直接和富集在魚體中的影響,能夠保證人終生飲水及同時正常食用所産魚類安全,不會産生有害影響。即只要水中的硝基苯濃度低於0.017mg/L,即可飲用,也可以按正常數量食用該水體中生長的魚類。但是,如果魚類生長的水體曾受到污染,能否正常食用應通過農業或衛生部門的檢測才能做出判斷。
據了解,環保部門監測表明,截至目前為止,污染團已經通過的松花江各斷面,硝基苯一直持續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