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日前表示,“十一五”時期,將加快推進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稅務部門將按照統籌規劃、統一標準、突出重點、分步實施、整合資源、講求實效、加強管理、保證安全的原則,積極穩妥地推進“金稅工程”(三期)建設。
謝旭人表示,在多年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上,通過功能整合、業務重組、技術重構、系統升級,建設覆蓋總局、縣級以上稅務機關的網絡平臺,建設徵管業務、行政管理、外部信息、決策支持等4個應用系統,使之成為功能齊全、協調高效、信息共享、監控嚴密、安全穩定、保障有力的稅收管理信息系統,進一步提高稅收徵收率,提高稅收執法和行政效率,提高為納稅人服務水平,降低稅收成本。謝旭人的上述表示,反映出了一個現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正為精細化管理提供有力支撐。
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掌控每張增值稅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于2001年全面實施的“金稅工程”(二期),將全國140余萬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全部納入防偽稅控開票系統,使稅務機關掌握了全國每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內容和流向;通過發票認證系統、發票稽核等系統可以迅速發現利用假票、大頭小尾票、失控發票等手段騙取增值稅的犯罪行為;通過對貨物運輸發票、海關完稅憑證等其他抵扣憑證實行“手工採集、清單管理”,有效防止了納稅人利用虛假抵扣憑證騙取稅款;通過增值稅申報“一窗式”管理和有關應用系統的整合,實現了納稅人增值稅申報數據與其開具、抵扣發票數據之間的實時審核,堵住了少報增值稅銷項稅額的漏洞。
目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活動一度十分猖獗的局面已基本扭轉,稅務機關發現有問題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比例已不到2000年的1%。
徵管信息系統———城市徵管集中處理
徵管信息系統建設使全國基本實現在城市一級的稅收徵管集中處理,部分地區已實現省、區、市級集中處理。目前,全國建立納稅人的電子登記檔案超過2800萬戶,每年近90%的徵稅業務由徵管信息系統完成。
借助徵管信息系統,稅務機關可以及時發現納稅人未按時履行納稅申報、稅款繳納等違反法定義務的行為,進而採取催報、催繳等措施,促使納稅人履行義務,對稅務違章的納稅人採取相應管理措施。通過稅銀聯網,既方便納稅人申報納稅,又確保稅款及時入庫。通過納稅評估功能的使用,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申報的真實性進行初步分析,對納稅人非惡意的稅收錯誤採取管理措施進行糾正,併為稅務檢查提供線索。通過稽查功能的使用,可由系統自動分析篩選,確定疑點較大的納稅人進行稅務檢查。稅務機關還借助審計輔助軟體,對納稅人的電子賬簿直接進行電子審計,以迅速發現問題。
部門信息共享———及時堵塞稅收流失
國家稅務總局與海關總署通過“口岸電子執法系統”實現了直接聯網,每天全國所有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信息均集中傳輸到國家稅務總局,由其分發到各出口退稅管理機關。出口退稅管理機關據此對企業的出口退稅申報實行電子對審,有效防止了利用假報關單騙取退稅的不法行為。海關對進口貨物徵稅的完稅憑證信息也全部傳遞到國家稅務總局,進入金稅工程系統,從而對以海關進口完稅憑證作為抵扣憑證的每一筆業務進行嚴密審核。
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手建立全國工商、稅務間的企業登記信息交換體系,稅務、工商、質檢等部門間的企業基礎信息共享試點工作正在展開。這些工作的推進,將使稅務機關能夠及時獲得工商企業的新辦、變更等信息,通過與徵管信息系統稅籍檔案的核對,及時發現漏徵漏管納稅人,堵塞稅收流失的漏洞。
稅控器具推廣使用———加強稅收源泉控管
全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已全部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此舉準確記錄了納稅人的銷售收入、應納稅金等信息,使稅務機關能夠對納稅人是否正確開具發票、是否如實申報增值稅收入等進行有效監控。
全國7萬多家加油站、20多萬台加油機已全部推廣使用稅控加油機或加裝稅控裝置,其加油數量、銷售金額等信息被準確記錄下來。
稅控收款機已在商業零售、餐飲、娛樂等行業陸續推廣。安裝稅控收款機可以忠實記錄這些行業企業的營業情況,為稅務機關準確掌握納稅人的經營收入、控管稅源起到良好的輔助作用。
此外,宏觀數據分析使稅務部門的工作更加有的放矢。國家稅務總局通過全國信息網絡和各應用系統集中了大量的納稅人申報、財務、發票等數據,使用專門軟體進行處理分析,及時發現地區、行業或者某類企業存在的異常現象,指導各地稅務機關採取相應措施加以防範。對疑點較大的,直接下發“黑名單”,督促有關稅務機關進行檢查。(記者 孫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