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23日電(記者張淼淼)“2005年12月30日起,北京將正式對輕型汽油車和輕型燃氣汽車以及重型柴油發動機和重型燃氣發動機(重型汽車)實施國家第三階段排放標準(相當於歐Ⅲ標準)。”
北京市環保局副局長裴成虎23日向媒體發佈了以上消息。他表示,達到國Ⅲ排放標準的車輛可大幅度削減單車的污染物排放,其排放比達到國Ⅱ標準車輛減少50%以上。
預計到2008年北京市機動車保有量將達350萬輛,比目前增加100萬輛。研究結果表明,如果提前執行新標準並採取加快老舊車輛更新淘汰的措施,到2008年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總量較目前可減少20%以上。
北京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也就是説,從30日起北京市將不再允許銷售國Ⅱ標準機動車,但依據‘新車新標準、老車老標準’的管理辦法,新標準實施後對現有在用車的使用並無任何限制和影響。”
另外,新標準規定,從30日起,擬在北京銷售的新定型車型(包括全新産品及擴展車型與更改)都必須安裝車載診斷(OBD)系統,在30日之前已定型上市銷售並通過“國Ⅲ”標準審核的車型可延遲一年安裝。自2006年12月30日起未安裝OBD系統的新車將一律停止在北京銷售。
北京市將對安裝OBD系統的車輛採取鼓勵措施,在登記註冊6年內,每兩年進行一次排放檢測,6年後,每年檢測一次。
“‘國Ⅲ’標準執行後單車成本將增加1000元--2000元,國家對達到‘國Ⅲ’排放標準的車輛將減徵30%的消費稅,所以北京市提前執行新標準,對機動車的銷售價格影響並不大。”裴成虎表示,北京市環保局已經發佈了20批次達到國家第三階段排放標準的車型目錄,涵蓋了104個國內外主要生産廠家的1465種車型,佔目前北京市場機動車銷售主流車型的80%。
另外,環保專家表示,北京市提前執行新標準不會影響車輛出京使用。“國外資料和我們組織的燃油適配試驗(連續使用外地油品行駛8萬公里)表明,國Ⅲ標準的車輛使用達不到北京市車用燃油標準的油品,不會影響車輛的正常使用,也不會損壞排放凈化系統,只是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增加。
另據了解,國家有關部門正在協調將在國內主要城市間的交通幹道兩側,組織供應符合國Ⅲ標準的燃油。
據悉,新標準實施方案還透露,北京自2007年1月1日起,對輕型柴油車實施國家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國務院要求,北京市積極做好高品質柴油供應等準備工作,在此之前,北京市可採取適當措施暫不發展輕型柴油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