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26日電(記者孫承斌、李亞傑) 中央紀委、監察部在去年對36個雙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的基礎上,2005年又對20個單派駐機構實行了統一管理。目前,中央紀委、監察部對派駐機構已經全面實行了統一管理,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
記者日前從中央紀委、監察部獲悉,根據中央對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中央紀委、監察部首先改革派駐機構的領導體制,將派駐機構由中央紀委、監察部和駐在部門雙重領導改為由中央紀委、監察部直接領導,並採取一系列措施加強對派駐機構的管理和服務。目前,統一管理新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已經確立。實行統一管理後,通過一系列的探索,派駐機構的監督職能得到進一步強化。一些領導幹部表示,這對領導幹部的監督和保護都會更加有利。
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後,對各部門及所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對本部門及所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各部門普遍建立或完善了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或者黨風廉政建設聯席會議)。派駐機構按照規定職責積極協助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組織協調反腐倡廉工作,針對駐在部門和系統反腐倡廉的重大問題和薄弱環節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加強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協助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任務分解、落實。
與此同時,中央紀委、監察部今年還兩次召開省區市紀委監察廳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工作座談會,對推進各地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目前,各地工作進展順利,年底前將完成對雙派駐機構的統一管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