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平交易局有關負責人介紹,2000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國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各類商業賄賂案件13606件,案值達52.8億元,罰沒款約8.1億元。
據介紹,我國商業賄賂主要表現在交易之外直接給付或收受現金與實物;假借“促銷費”、“宣傳費”、“贊助費”等名義,給付對方單位或者個人的財物;以報銷各種費用或者用“紅票”衝賬的方式進行賄賂;提供境內、境外各種名義的旅遊、考察等其他手段等,成為某些行業心照不宣的“潛規則”,造成國家稅收大量流失和企業間的不平等競爭。(陳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