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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立法機關表決決定農業稅2006年1月1日起廢止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29日   來源:新華網

劃時代的決定
——寫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廢止農業稅條例之日
  

    新華網北京12月29日電(“新華視點”記者宋振遠、鄒聲文、張旭東)  

    2005年12月29日下午3時零4分。人民大會堂。出席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鄭重地按下了自己桌上的表決器。

    贊成162票,棄權1票,反對0票。“通過!”吳邦國委員長宣佈,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的決定獲得通過。

    這是一個牽動億萬人心弦的時刻——新中國實施了近50年的農業稅條例被依法廢止,成為歷史檔案。  

    歷史的分水嶺

    據史料記載,農業稅始於春秋時期魯國的“初稅畝”,到漢初形成制度。新中國成立以後,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十六次會議于1958年6月3日頒布了農業稅條例,並實施至今。這一古老的稅種,已延續了2600年的歷史。

    歷史上,“皇糧國稅”一直牽動著中國的興衰。農村稅費改革設計者之一、安徽省政府參事何開蔭説,儘管中國歷史上出現過“兩稅法”“一條鞭法”“攤丁入畝”等改革,以擴大納稅面,讓有地産、有錢財的人多納稅,但由於吏治腐敗,負擔最終轉嫁到農民頭上。即使是屢被提起的“文景之治”“貞觀之治”“康乾盛世”,也只是短暫的輕徭薄賦,歷代封建統治者始終未能跳出農民負擔越減越重的“黃宗羲定律”。

    革命戰爭時期,廣大農民用一輛輛裝滿糧食的小推車,“推出”了中國革命的勝利;新中國成立後,又為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做出了巨大貢獻。幾十年來,農業稅一直是國家財力的重要基石。據統計,從1949年至2000年的52年間,農民給國家繳納了7000多億公斤糧食,農業稅也一直是國家財力的重要支柱。

    轉折始自2004年,國務院開始實行減徵或免徵農業稅的惠農政策。據統計,免徵農業稅、取消煙葉外的農業特産稅可減輕農民負擔500億元左右,到2005年已有近8億農民直接受益。

    2005年歲末,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依法廢止農業稅條例,使免除農業稅的惠農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讓九億中國農民徹底告別了繳納農業稅的歷史。

    這是中國農業發展與世界慣例接軌的標誌性事件。從國際上看,當一個國家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無一例外地要對農業實行零稅制,並給予相當的財政補貼。在經濟全球化的宏觀背景下,中國取消農業稅,採取“少取、多予、放活”的政策,無疑順應了時代的要求,適應了世界經濟一體化的發展形勢。

    這是中國農村面貌即將迎來新一輪巨變的標誌性事件。“農業稅廢止的意義,不只在於農民負擔的絕對數量下降了多少,而在於它破除了農民長期承受的不平等待遇。”國家信息中心學者徐宏源説,“這勢必會對城鄉統籌發展起到助推作用。”

    這是中國農民命運開始重大變化的標誌性事件。“廢止農業稅條例,標誌著中國農民的命運開啟了一個不同以往任何歷史時期的嶄新階段。”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副部長謝揚這樣評價。  

    破解“三農”難題的新起點

    “三農”問題是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廢止農業稅條例,使解決“三農”問題步入了一個新的歷史起點。

    讓我們記住中國農民的貢獻:新中國成立最初幾年,農業收入一度佔國家財政收入的40%。從1949年到2003年,全國累計徵收農業稅達3945.66億元。

    正是依靠農業“乳汁”的哺育,新中國從“一窮二白”的起點上,建立起比較完整的工業體系。據有關部門不完全統計,從1953年開始到1983年取消統購統銷政策,通過工農産品“剪刀差”,農民對工業化的貢獻超過6000億元。

    據社會學專家陸學藝介紹,在世界各國工業化成長過程中,工農關係大致要經歷三個階段:以農養工的工業原始積累階段;農業、工業自我積累、自我發展的農工自養的工業化中期階段;工業積累支援農業,被稱作“反哺農業”的工業成熟階段。

    今天,中國已步入工業化的中期階段,卻面臨著農業效益低、農民收入少、城鄉差距不斷擴大等問題。“三農”已成為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一塊“短板”,到了非解決不可的地步。

    “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這樣的定位彰顯中央解決“三農”問題的決心和信心。受近年來兩個中央一號文件等惠農之舉促動,去年中國農民人均純收入創下7年以來最高增幅,糧食産量扭轉5年持續下滑勢頭。通過減免農業稅,去年全國農民人均稅費下降幅度達44.3%,今年減幅達93%,從2006年開始農民每年大約減負500億元。

    不僅如此,國家已承諾今後新增教育、衛生、文化、計生等事業經費用於縣以下的比例不低於70%。截至目前,全國已有11個省市先後出臺了以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為主要內容的改革措施,各地進一步清理取消對進城就業農民的限制性規定和不合理收費。

    從農業支持工業到工業反哺農業;再從農村服務城市到城市帶動農村。我國工農兩大關係的反向轉變,實際上是國家和農民分配關係的重大調整。廢止農業稅條例,無疑給我們這樣一個強烈的信號——從今往後,9億中國農民將更多地分享到改革發展的成果,他們的利益將得到更多的維護和發展。

  改革的新征程

    短短兩年時間,一度低迷的中國糧食生産和農民收入重現“重要轉機”。但毋庸諱言的是,“三農”問題積累有年,不可能在短短幾年時間內就能獲得徹底解決。在這個意義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廢止農業稅條例,只是解決三農問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這一“萬里長征”的第一步。

    實際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審議廢止農業稅條例的議案時,就有委員指出,要警惕“後農業稅時代”農民顯性負擔減輕、隱性負擔加重的現象。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信春鷹表示,現在城市和農村的“剪刀差”依然存在。“去年農民人均收入2936元,純收入800多元,而一個大學生每年的支出是七八千元,本科四年下來差不多花3萬元,相當於一個農民35年的收入!”

    陸學藝表示,中國“後農業稅時代”的主要任務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其中一個重要的基本點就是建立農村公共財政體系。聯合國有關資料顯示,財政資金向農業流動已成為國際慣例,發達國家農民最高人均補貼額已達3萬美元。儘管近兩年中國農民補貼性收入有所增加,但仍是杯水車薪。

    農業部部長杜青林“四個沒有”的論述,表明了中國政府對解決“三農”問題難度的清醒認識:農業投入不足、基礎脆弱的狀況並沒有改變;糧食增産、農民增收的長效機制並沒有建立;制約農業和農村發展的深層次矛盾並沒有消除;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明顯滯後的局面並沒有根本改觀。“農村改革和發展仍然處在艱難的爬坡和攻堅階段。”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陳錫文認為,落實“以工促農”,主要是按照建立公共財政體制的要求,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業補貼方式、農民職業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投入。至於構建“以城帶鄉”的發展機制,一是加快城市化進程,讓更多農民轉變為市民;二是加快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的就業制度;三是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為農民工轉化為穩定的城市産業工人和市民提供良好的制度環境。

    廢除農業稅條例,雖然只是“萬里長征”的第一步,但畢竟已經邁出了這具有標誌性意義的關鍵一步;解決三農問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歷史任務,但畢竟已經開始破題,並向“深水區”挺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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