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月2日電(記者孫玉波)國家工商總局近日對7個城市的32家經銷單位銷售的移動電話進行了質量監測。監測結果顯示,移動電話質量總體上較好,僅有2例商品標識違反規定。
據介紹,儘管本次監測移動電話的質量總體上較好,但目前涉及移動電話的投訴數量仍然很大。據分析,引起投訴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一是市場上仍存在一些假冒品牌、改版機、水貨機、以舊充新、摻假、偽造“進網許可”標誌的移動電話。
二是生産廠家未將移動電話串號報與信息産業部備案,或未將進網標誌貼于對應串號的移動電話上,造成消費者在信息産業部的網站查詢時,把真移動電話懷疑為假移動電話。
三是有的生産廠家將某種機型移動電話外包配件或整機生産,而在驗收檢驗中把關不嚴。
四是移動電話配件存在用鎳氫、鎳鎘電池假冒鋰離子電池,假冒知名品牌的電池和充電器,配送的充電器性能與移動電話電池的充電要求不一致,電池額定容量不合格,電池安全性能不合格,充電器抗電強度不合格等問題。
五是一些移動電話的售後服務不夠完善,一些售後服務提供商把移動電話本身質量問題所造成的損壞謊稱是使用不當造成的,不予以保修;部分移動電話沒有實現全國性保修;售後服務態度不好,相互推諉等。
工商人員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移動電話一定要到國家電信部門或者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的專營機構,不要到不正規的公司和店舖購買。購買時注意查看移動電話上的商標和機型標誌是否完整、配置是否齊全、規格是否相符、是否有電信入網標誌及出廠合格證、手機上條形碼是否完整,碼上數據與包裝盒數據是否一致,保修期限多長,是否持有原廠保修卡。購買移動電話不必一味追求多功能,要考慮功能價格比,以適用為原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