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31日電(記者楊維漢)1998年至2005年的8年間,中央財政累計安排少數民族發展專項資金30.2億元。在增加投入的同時,加大對少數民族扶貧重點工作的支持力度。
記者日前從國家民委了解到,2004年和2005年,中央財政進一步加大了少數民族扶貧投入力度,分別安排少數民族發展資金為4.5億元和5.2億元。2002年至2005年,為支持22個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財政部、國家民委從少數民族發展資金中累計安排2.29億元,重點幫助人口較少民族聚居的鄉村實施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和發展教育、衛生、文化事業。
國家民委有關負責人説,國家支持少數民族重點貧困村的扶貧工作,在各地開展的整村推進扶貧過程中,優先考慮安排少數民族貧困村,並給予重點扶持。幾年來,各地著力解決少數民族群眾住房難、行路難、吃水難、用電難、上學難、看病難等問題,逐步改善了少數民族群眾的生産生活條件,讓少數民族群眾感受到了黨和政府的溫暖和關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