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2月11日電(記者陸文軍)根據上海早先發佈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對高污染車輛實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規定,2月15日起,上海將對達不到國家第一階段排放標準(等效于歐I標準)的車輛實行通行限制。
據介紹,這些高污染車在高峰時段,在上海內環線以內高架道路、延安、滬閔高架道路全線禁止通行;從2006年10月起,在第一階段禁行區域的基礎上,擴大到內環線以內的所有地面道路。
上海市環境保護局局長徐祖信透露,經過上海環保和交警部門最新統計和測算,上海目前機動車保有量為101萬輛,納入統計範圍內的車輛為67萬輛,經過測試,最終被攔在環保大門外的車輛為5萬至7萬輛。
徐祖信還説,目前上海已發放了超過36萬張環保“綠牌”,佔到預計總量的64%,外地車輛申領環保“身份證”的也超過2.5萬輛,佔到預計總量的一半左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