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教育部、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資委、國防科工委近日聯合發出《關於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的通知》,要求從今年開始,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建立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以幫助回到原籍、尚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提升就業能力,儘快實現就業。
《通知》指出,對於有一定規模、各方麵條件較好且能持續提供較多見習崗位的企事業單位,可以將其確定為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畢業生見習期限一般為6個月,最長不超過1年。在見習期間被見習單位正式錄用的,見習期可以作為工齡計算。高校畢業生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和地方財政部門提供基本生活補助,並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人事、勞動保障、教育部門將適時組織供需見面會和雙向選擇活動,幫助見習高校畢業生順利實現就業。見習期滿仍沒有落實就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由政府所屬人才仲介服務機構、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和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機構繼續進行就業指導和推薦就業。(記者 葉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