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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起草記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29日   來源:新華社

讓農民工共享溫煦的陽光
━━《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起草紀實

  新華社北京3月29日電(記者 徐京躍) 在9億農民的熱切期盼中,3月27日,《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公佈。這是國務院制定的一個全面研究解決農民工問題的重要指導性文件。

  著力解決農民工問題,彰顯了黨和政府“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理念,是一項惠及億萬農民工的民心工程

  《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是在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推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的大背景下誕生的。

  ━━農民工是中國改革開放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涌現的新型勞動大軍。國務院研究室牽頭完成的《中國農民工問題研究總報告》表明,目前,全國外出進城務工農民約1.2億人,加上在本地鄉鎮企業就業的農村勞動力,農民工總數超過2億人。

  ━━農民工是中國産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據第五次人口普查資料,農民工在第二産業從業人員中佔57.6%。在第三産業佔52%,在加工製造業佔68%,在建築業佔80%。

  ━━農民工是創造社會財富的重要力量。有專家測算,農民工每年給城市創造的增加值有一兩萬億元,帶回農村的現金收入在5000億元以上。

  農業豐則基礎強,農民富則國家盛,農村穩則社會安。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民工問題。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國家對農民工採取了積極引導的政策。

  2004年、2005年、2006年,連續出臺的三個中央一號文件都強調了解決農民工問題的重要性。剛剛公佈的2006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明確指出,要加快轉移農村勞動力,不斷增加農民的務工收入。保障務工農民的合法權益。

  在2004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胡錦濤總書記指出,我國總體上已到了以工補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

  在2005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胡錦濤總書記要求,各地區要切實保障進城務工人員合法權益,認真解決他們在工資待遇、工作環境、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問題。

  在事關億萬農民工利益的關鍵問題上,黨中央、國務院知難而進,真抓實幹,積極為解決農民工問題創造條件。

  2003年、2004年,國務院辦公廳就做好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做好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工作,連續發出通知。

  溫家寶總理多次對制定和完善關於農民工的各項政策作出指示。2005年2月,他在一份研究報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從深層次研究農民工問題,制定和完善涉及農民工的各項政策,統籌城鄉發展,引導農民工合理有序流動,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提高他們的整體素質,為他們進城務工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有利的條件。並指出,要大力發展鄉鎮企業和縣域經濟,擴大農村富餘勞動力就地轉移。他還明確提出,在調查研究基礎上制定一個指導性文件。

  2005年3月31日,國務院第85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國務院2005年工作要點》,將“制定和完善涉及農民工的各項政策”作為一項重要任務。

  根據國務院要求和溫家寶總理指示,2005年4月初,國務院研究室牽頭成立了農民工問題調研和文件起草組,中央17個部門、8個農民工輸入輸出大省和多位長期從事農民工問題研究的專家參加。經過近4個月的辛勤工作,形成了48篇農民工專題研究報告,基本掌握了我國農民工的歷史、現狀、特點和發展趨勢,摸清了當前農民工面臨的突出問題及原因,總結了近年來各地、各部門加強農民工管理和服務的做法和經驗,理清了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指導原則和基本思路。

  看似尋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卻艱辛。各地、各部門非常重視調研工作。勞動保障部成立了5個專題研究小組開展工作。全國總工會動員系統的力量進行調研工作。山東省組成3個調研組,分赴8個市近百個企業,廣泛聽取意見。廣東省抽樣調查了萬名農民工、千個用人單位……

  國務院研究室為了掌握第一手材料,先後到11個省市調查研究,實地考察了農民工比較集中的企業和居住區、農民工培訓場所、勞動力市場、農民工子弟學校等,召開了各種類型座談會50余次,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課題組最終形成了近5萬字的《中國農民工問題研究總報告》,為起草《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奠定了基礎。

  一次次討論、一次次調研、一次次修改,文件初稿在集思廣益中形成。之後,又反復徵求意見,數易其稿。期間,先後召開中央17個部門、14個省(區、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長期從事“三農”工作研究的領導和專家座談會,聽取對文件稿的修改意見。國務院研究室黨組兩次召開擴大會,討論修改文件稿。

  涓涓細流,匯聚成川。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各有關部門正式徵求意見後,中央和國家機關41個部門共提出了10個方面的修改意見,進一步完善了文件稿,增強了可操作性。

  2006年1月18日,溫家寶總理主持國務院第122次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文件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明確了做好農民工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政策措施。這是中央統籌城鄉發展、解決“三農”問題的又一重大舉措。

  2月7日,春節剛過,春潮涌動,《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正式印發。

    9000余字的文件涉及農民工工資、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權益保護等方方面面的政策措施

  隨著中國經濟發展進入新一輪增長期,近5年來,全國農民工數量每年增加600萬至800萬人。大量跨地區流動就業的農民工春節返鄉,使每年“春運”都形成蔚為壯觀的“民工潮”。

  讓億萬農民工共享陽光,與億萬農民工分擔風雨。胡錦濤總書記多次對清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作出批示,溫家寶總理為農民追討工錢成為佳話。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還對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農民工培訓、農民工勞動安全等問題給予高度關注。

  各地開展了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專項治理,清理和取消對農民進城就業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收費,增加了對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的投入,強化安全生産監管,積極解決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等。工作力度之大,為近年來所少見。

  但農民工面臨的問題仍然十分突出:

  ━━工資偏低且拖欠現象嚴重。據河南、四川和湖南三個農民工輸出大省的抽樣調查,農民工月工資只是城鎮職工的60%,如按小時工資計算則更低。工資前清後欠仍然存在。

  ━━勞動時間長,安全條件差。據國家統計局2004年的典型調查,有些農民工日工作時間11個小時左右,每月工作超過26天。發生職業病和工傷事故比例高。

  ━━勞動合同簽訂率低,缺乏社會保障。據勞動保障部2004年對40個城市的抽樣調查,農民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率僅為12.5%。農民工醫療保險參保率為10%左右,養老保險參保率為15%左右。

  ━━培訓就業、子女上學、生活居住等方面存在諸多困難,經濟、政治、文化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一些地方出現的“民工荒”,既反映了農民工不滿意低收入的狀況,又折射出經過專業技能培訓的農民工短缺。

  這些問題引發了不少社會矛盾和糾紛,也引起了社會各方面的廣泛關注。

  在我國未來的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進程中,農民外出務工將是個長期現象,農民工隊伍將進一步擴大,解決好農民工問題是一個重大戰略問題。《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的制定,對於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改善農民工就業環境,引導農村富餘勞動力合理有序轉移,對於促進城鄉協調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對於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持社會和諧穩定,都有著重要意義。

  遵照國務院領導同志指示,文件起草過程中把握了三個要點:

  一是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和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思想,從國家現代化建設和改革發展穩定全局的高度,認識解決農民工問題的重要性、迫切性、長期性和重大意義,以使各方面增強做好這項工作的自覺性。

  二是正確把握方向和原則,從我國國情出發,堅持“兩條腿走路”的方針,把解決農民工問題與走中國特色的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道路結合起來,既要引導農民有序進城務工,又要擴大就地就近轉移。既要尊重、善待農民工,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又要統籌規劃、合理引導、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重視吸取世界上有關國家的經驗教訓,防止大量農民盲目涌進城市特別是大城市。

  三是堅持當前和長遠相結合、方向性和操作性相統一。著重研究解決農民工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和社會上廣泛關注的突出問題,對包括農民工經濟、政治、文化權益等提出相應政策措施。既要著力完善政策措施,加強服務和管理,又要推進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對有些暫時解決不了的問題,指出政策方向和解決的思路,為今後和各地探索留有空間。

  細心的人會發現,《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全文10個部分、40條,9000余字,涉及了農民工工資、就業、技能培訓、勞動保護、社會保障、公共管理和服務、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土地承包權益等各個方面的政策措施。字裏行間體現了五條基本原則:公平對待,一視同仁;強化服務,完善管理;統籌規劃,合理引導;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立足當前,著眼長遠。

  從事“三農”問題研究的專家學者認為,文件既有理論高度又有具體政策措施,既統籌全局又突出解決重點問題,既注意維護農民工利益又符合我國國情。

  進一步解決農民工問題,必須用改革和發展的辦法,政府、企業、社會都義不容辭

  農民工是當前中國人數多、社會奉獻大的勞動群體之一,也是合法權益容易受損害的困難群體。

  國務院研究室課題組《中國農民工問題研究總報告》分析了農民工問題産生的四個深層次原因:

  ━━城鄉分割的二元結構,是産生農民工問題的體制性根源。

  ━━相關法律不健全、法制不完善。在勞動保障立法和一些法規政策中還存在限制農民工的條款,對農民工群體缺乏明確的法律保護條款。

  ━━政府管理和職能轉變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對農民工的公共管理和服務缺位,在公共財政預算安排上也沒有得到應有體現。

  ━━企業社會責任弱化、農民工自身素質偏低。一些企業招用工中不依法辦事、不按政策辦事的問題仍然嚴重。農民工中轉移就業前沒有接受過技術培訓的高達76.4%。

  解決農民工問題,也必須用改革和發展的辦法,政府、企業、社會都負有義不容辭的責任。文件在政策措施上突出了三個層面:

  第一個層面,抓緊解決當前農民工面臨的突出問題,最主要的是權益保護和就業環境問題。從農民工的角度看,他們外出務工最關心的五件事是:能找到合適工作、及時拿到工資、勞動安全、工傷大病有保險、子女能上學。目前這些方面存在的問題還比較突出。為此,要為農民外出進城務工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第二個層面,逐步解決城鄉二元結構導致的深層次問題,最主要的是探索改革三項制度。一是實行城鄉平等的勞動就業制度,建立城鄉統一、平等競爭的勞動力市場和就業服務體系。二是從各地實際出發,逐步地、有條件地改革戶籍制度。三是探索適合農民工特點、符合我國國情的農民工社會保障辦法。這三項制度改革,意義重大而深遠,但也艱巨複雜,需要積極探索,穩步推進。

  第三個層面,增加農民在縣域內的非農就業機會,引導部分農民向小城鎮轉移。如此數量巨大的農村富餘勞動力,不可能都進城就業。而要增加在當地的就業機會,就必然要發展産業,發展縣域經濟和鄉鎮企業,讓一部分農民就近轉移就業。這是城鄉統籌解決農民工問題的一個重要方面,是一項戰略措施。

  改革和發展是解決前進中一切問題的根本途徑,也是解決農民工問題的基本對策。

  人們期待著,隨著2006年春天的到來,在黨和政府的關懷下,全社會進一步形成理解農民工、尊重農民工、善待農民工、關心農民工的良好氛圍,2億多農民工將共享更加溫煦的陽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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