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3月31日召開第一次會議,研究部署人民法院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兼領導小組組長曹建明在會上強調指出,當前要注意做好以下3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強政策法律問題研究。商業賄賂情況複雜,審理商業賄賂犯罪案件的專業性、政策性都很強。對其中的一些重大問題,特別是發生在公益性強、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領域和部門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中的問題,一定要認真研究,正確把握政策界限,嚴格依法審判,推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穩步有序進行,實現政治、經濟、法律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二是加強信息交流。最高人民法院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有關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全國各高級法院要暢通信息渠道,定期報告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情況,及時報告重大情況及重大案件。三是加強司法宣傳工作,營造治理商業賄賂的良好社會環境和氛圍。(記者 許躍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