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3日電(記者劉錚)記者3日從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了解到,全國要在2007年末淘汰年生産能力在3萬噸以下的煤礦礦井。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局長趙鐵錘在安全生産視頻會議上透露,《關於加強煤礦安全生産工作,規範煤炭資源整合的若干意見》已經由煤礦整頓關閉工作部際聯席會議11個成員單位聯合印發。
《若干意見》特別強調,經整合形成的煤礦礦井的規模,山西、陜西、內蒙古不得低於30萬噸/年,新疆、甘肅、青海、寧夏、北京、河北、東北及華東地區不得低於15萬噸/年,西南和中南地區不得低於9萬噸/年。
《若干意見》要求,煤炭資源接近枯竭且2007年底前採礦許可證到期的煤礦,一律不得納入資源整合範圍,採礦許可證到期後即登出各種證照、予以關閉;年生産能力3萬噸以下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一律不得納入資源整合範圍,不符合安全生産條件的,依法予以關閉。
“正確把握煤礦資源整合政策,推動整合工作的健康有序進行。”趙鐵錘表示,資源整合工作必須遵循“先關閉後整合,以大並小、以優並劣,由一個法人主體實施,整合後形成一套生産系統”的原則,按照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整合方案有計劃、分步驟地進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