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2005年全國為被徵地農民增加補償費達到2.3億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4月7日電(記者張曉松)記者從7日召開的國土資源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上了解到,2005年,清欠徵地補償費成果基本得到鞏固,徵地中損害農民利益的問題基本得到遏制。各地普遍提高了徵地補償標準,為被徵地農民增加補償費2.3億元。

    根據全國糾風工作會議的部署,國土資源部制定了2005年糾正徵地中損害農民利益問題的工作意見,明確了完善徵地補償辦法、拓展安置途徑、改進徵地程序及加強批後實施管理的具體措施。由國土資源部牽頭,組成聯合檢查組,開展了專項檢查。指導地方開展了制定徵地統一年産值標準和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工作,並在建設用地審查中嚴格把關,確保徵地補償標準到位。

    湖南等一些省廳建立了徵地補償安置爭議裁決機制。江蘇、浙江等十幾個省建立了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全國已有300多萬被徵地農民納入了社會保障體系。各地高度重視信訪工作,加大對重點信訪問題的督辦力度,因徵地補償問題引發的信訪量普遍下降。2005年國土資源部受理徵地補償問題的來訪人次、集體訪批次,分別比上年下降了57.7%和62%。

    中央紀委駐國土資源部紀檢組組長王壽祥表示,今年國土資源系統紀檢監察部門將繼續保持工作力度,糾正徵地中損害農民利益的不正之風。一是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推進徵地制度改革,促進耕地保護制度和被徵地農民的合理補償政策的落實。二是全面完成徵地統一年産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制定工作。三是推廣徵地補償費預存制度,建立徵地補償安置糾紛協調和裁決機制。四是認真落實《國土資源信訪規定》,嚴肅查處損害農民利益的突出問題。(完)

 
 
 相關鏈結
· 保護農民權益 推行徵地補償安置爭議裁決制度
· 國土資源部力爭年內建徵地補償安置爭議裁決制度
· 福建省統一耕地年産值和徵地補償標準
· 廣東省將徵地補償款直接支付到農民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