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4月20日電(記者楊三軍)截至今年3月底,我國對進口産品共發起反傾銷調查43起,其中已結案33起,另有10起案件正在調查之中。有關調查顯示,反傾銷措施的實施有力地維護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涉案産品低價進口衝擊我國市場的勢頭明顯減弱,為受損害産業的恢復和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
記者從商務部在此間召開的相關會議上了解到,在已經結案的33起案件中,認定存在實質性損害的肯定性裁決27起,無損害裁決2起,傾銷幅度可忽略不計終止調查1起,當事人撤訴終止調查3起。
2005年,我國新發起7起案件,涉及美國、韓國、日本等10個國家和地區,被調查産品包括氨綸、耐磨紙、辛醇等化工、輕紡和造紙産品,其中,仍以化工産品為主。
商務部有關負責人稱,隨著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過渡期”的到來,由於進口關稅大幅降低,大多數非關稅措施的取消和服務領域的逐步開放,市場競爭愈發激烈。部分國外生産商為拓展中國市場,不惜採取低價傾銷的方式,擾亂國內正常的競爭秩序,損害國內産業的合法權益。為此,形勢要求我國要進一步健全産業損害預警機制,採取反傾銷法律措施,維護公平競爭秩序和國內産業合法權益。
據了解,我國反傾銷及貿易救濟措施的實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主要表現為:涉案産品價格回升,涉案國家和地區的産品進口數量明顯下降;為受損害産業的恢復和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促進了産業結構調整和産業升級;提高了國內企業提起反傾銷訴訟的積極性,形成了商務部與地方主管部門和行業組織“一體兩翼”的工作機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