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7日電(記者張宗堂、鄒聲文)自加入WTO以來,從DVD、彩電、摩托車到數碼相機、MP3芯片、汽車、電信設備,我國企業因知識産權糾紛引發的經濟賠償累計超過10億美元,有些糾紛對有關産業甚至形成毀滅性打擊。
這是科技部部長徐冠華27日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知識産權工作的有關情況時作此表示的。他説,在我國知識産權工作不斷取得成績的同時,要清醒地看到,我國知識産權創造能力還不強,知識産權擁有量與經濟發展水平不相適應。“特別是我國加入WTO以後,一些跨國公司紛紛以現有和潛在産品在我國大量申請專利,眾多産業核心技術掌握在外國人手中,形勢十分嚴峻。”
徐冠華説:“在我國的發明專利中,外國企業和外資企業佔絕對多數,且國外企業的專利主要分佈在高科技領域,其中在無線電傳輸、移動通訊、半導體、西藥、計算機領域分別佔到93%、91%、85%、69%、60%。”
“我國99%的企業沒有申請專利。由於缺少核心技術,我國企業不得不將每部國産手機售價的20%、計算機售價的30%、數控機床售價的20%至40%支付給國外專利持有者,企業難以擺脫‘為他人做嫁衣裳’的不利局面。”徐冠華説。
徐冠華指出,産生上述問題的突出原因主要有四個:全社會知識産權保護意識和管理能力較弱;知識産權政策與經濟、貿易政策的銜接不夠;知識産權技術支撐和服務體系建設滯後;知識産權法律法規體系仍有待完善。
徐冠華透露,去年以來,國務院成立了國家知識産權戰略制定工作領導小組。“國務院制定和實施國家知識産權戰略,就是要從國家總體戰略的層面上,對知識産權工作進行戰略部署。其中加強科技創新的知識産權管理和保護,是制定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的重要內容之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