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日電(記者田雨) 國務院研究室日前發佈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稱:農民外出務工已成為促進改革的推動力。
“農民工跨地區流動就業蘊含著深刻的體制變革因素,是推動改革和制度創新的重要力量。”報告説,農民工的巨大浪潮衝破了勞動力市場的城鄉界限、地域界限和部門界限,使市場導向、自主擇業、競爭就業的機製成為現實,促進了我國勞動力市場的發育,促進了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促進了通過市場合理配置勞動力資源機制的形成。
報告同時指出,農民外出務工也極大地推動了政府職能和管理方式的轉變。報告用非常感性的語言説:“農民工這一龐大的社會群體衝開城門,大規模、大地區跨區域流動,增強了整個社會的生機和活力,對城市社會管理體制提出挑戰。”
報告説,在解決農民工問題中,各級政府的職能定位、管理理念、行為方式也都悄然發生變化,傳統的戶籍制度、勞動就業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正在發生變革。(完)
調研報告建議:降低農民工維權司法“門檻”
新華社北京5月1日電(記者田雨) “現在,老百姓打官司難,農民工打官司更是難上加難。”這是國務院研究室日前發佈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中的話。基於此,報告建議,完善農民工維權勞動爭議處理機制,並降低農民工維權的司法“門檻”。
報告提出,要改革現行勞動爭議處理制度,避免農民工因耗不起時間、精力而被迫放棄仲裁權利。對涉及農民工權益的勞動糾紛,企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各級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法院要優先處理,對確有困難的農民工,可適當減、緩、免仲裁費、訴訟費。
考慮到我國轉軌時期勞動關係複雜多樣,勞動爭議案件繁多、農民工維權問題突出、司法“門檻”過高且承載能力有限等因素,報告提出兩項建議:總結推廣一些地區建立勞動爭議仲裁院的做法,由“一裁兩審”改變為“一裁一審”或“兩裁終審”“或裁或審”;借鑒一些發達國家的經驗,立法簡化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設立專門的勞動保障法庭,為農民工維權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支持。
報告同時建議加大對農民工的法律援助力度,鼓勵設立專門的“諮詢投訴站”等,方便農民工來訪、諮詢並及時受理法律援助申請。(完)
調研報告建議:用10年時間培養出一代有文化有技術的新型農民
新華社北京5月1日電(記者田雨) 國務院研究室日前發佈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指出,隨著東部地區産業升級的推進和中西部地區勞動密集型企業的成長,對農民工的知識和技術的要求更高,因此有關方面必須早做安排。建議國家用10年時間培養出一代有文化有技術的新型農民。
報告提出,為此需要做兩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對目前40歲以下(重點是25歲以下)農村勞動力的技術培訓。培訓資金由政府、企業和農民共同負擔。國家在農民工培訓方面已經做了很好的安排,現在的關鍵是抓好落實;要出臺一些鼓勵性的優惠政策,調動企業培訓農民工的積極性,增加對農民工培訓的投入。二是強制實行農村學齡兒童九年制義務教育,爭取高中教育。建議調整扶貧資金的使用方向,將扶貧資金重點用於減免中西部地區農村學齡兒童的學雜費支出,保障所有兒童都能享受義務教育。
“如果不從根子上解決中西部地區孩子失學輟學問題,10年或20年以後,一批新的文盲或半文盲將成長起來,成為新的貧困人口。”報告説。(完)
全國每年因工傷致殘人員近70萬人 農民工佔大多數
新華社北京5月1日電(記者田雨) 職業安全衛生事關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農民工最基本的勞動權利,也是他們就業後最擔心的問題。但國務院研究室日前發佈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告訴我們,農民工職業安全衛生問題不容樂觀。
報告援引了安全生産監管部門的一組統計:全國每年因工傷致殘人員近70萬人,其中農民工佔大多數。農民工從業人數較高的煤炭生産企業,每年因事故死亡6000多人。工傷和職業病已經成為一個重大的公共衛生問題和社會問題。
報告説,農民工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很差,往往缺乏最基本的勞動保護。農民工拿著最低的工資,卻幹著最重、最苦、最臟、最累、最危險的活,他們集中在勞動密集型産業和勞動環境差、危險性高的勞動崗位,尤其是城裏人不願幹的建築施工作業、井下採掘、有毒有害、餐飲服務、環衛清潔等工作。而且,許多企業使用缺乏防護措施的舊機器,噪音、粉塵、有毒氣體嚴重超標,又不配備必需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勞保用品,對農民工不進行必要的安全培訓,致使其發生職業病和工傷事故的比例高。
據介紹,多年來,黨和政府十分重視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勞動者的勞動保護工作,至今我國已經發佈和實施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規章150多項,職業安全衛生標準500多項,對改善勞動條件、保障勞動者的健康和安全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報告直言:“在一些地方這些規定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據有關部門粗略估算,每年我國因職業病、工傷事故産生的直接經濟損失達1000億元,間接經濟損失2000億元,而在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投入卻很少。
報告指出,當前解決農民工職業安全衛生問題的基本思路,就是要通過強化政府責任、嚴厲懲處違法、建立監督機制,以及增強農民工自我保護和維權意識等措施,使不法企業主有所顧忌,不敢違法。
報告要求,在農民外出務工前和上崗前培訓中都要加入有關內容,免費印發宣傳資料。用人單位要公開各種勞動保護和職業安全衛生標準,告訴每一個農民工,當遇到有嚴重安全隱患的情形,他們有權拒絕工作,企業不得強迫,也不得因此剋扣工資和解聘勞動者。(完)
統計顯示:逾七成農民工節假日加班未享受過加班工資
新華社北京5月1日電(記者田雨)76%的農民工在節假日加班未享受過加班工資。有些企業甚至通過扣留部分工資做押金,強迫農民工加班加點。
這是國務院研究室日前發佈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通報的情況。報告説,農民工超時間、超強度勞動現象非常普遍,休息權利沒有保證。據國家統計局2004年所作的典型調查,農民工日工作時間11個小時,每月工作時間超過26天。
報告同時指出,農民工工資水平普遍低下,欠薪現象依然存在。各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普遍偏低,且標準調整緩慢,一些企業主往往把最低工資標準當作實際支付給農民工的工資標準。
“這已經成為我國分配領域中一個最突出的問題。”報告説。
據了解,最低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和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但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特殊勞動條件下的工資、特殊崗位津貼等。(完)
農民進城打工有利於整個社會穩定發展
新華社北京5月1日電(記者田雨)國務院研究室日前發佈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稱:農民進城打工,有利於溝通城鄉關係,調整城鄉社會結構,緩解農村勞動力大量過剩的矛盾,增加農民收入,縮小城鄉差距,有利於整個社會的穩定和發展。
報告説,我國人多地少,農業勞力大量過剩。農民工進城打工,使他們就業有了出路,也得到了一定的收入。“出外打工一人,脫貧致富一戶”。據四川、安徽、河南、江西、湖南等省的統計,每年農民工從打工地匯回家鄉的錢,都在100億元至200億元以上,相當於甚至超過了全省的財政收入。許多農戶靠農民工的收入來彌補家用,支付農村的各種稅費,從而緩解了城鄉矛盾,保持了農村社會的穩定。
報告説,農民工在城市打工,見了世面,開闊了視野,學習了技術,學到了市場經營的本領,也積累了一些資金,建立了相應的社會關係,回到家鄉創辦鄉鎮企業,帶動家鄉二三産業的發展,從另一個方面為農村建設作出了貢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