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日電(記者董峻)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日前表示,改革是國有林區發展必須邁過的門檻,不改革就沒有出路,不改革就沒有林區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國有林區要處理好改革與發展、興林與富民、生態與産業、數量與質量、速度與效益、採伐與撫育六方面關係。
一是改革和發展。發展林業要滿足社會對林業的多種需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質量。林業要加快發展就必須從改革入手,解決在發展中遇到的體制機制上的約束和障礙。
二是興林與富民。只有富民才能興林,也只有興林才能富民。興林的目的是為了富民,只有富民才能進一步保證興林。提高國有林區職工,特別是下崗職工生活水平是一個迫切問題,要通過興林讓職工得到實實在在的實惠。
三是生態與産業。國家花鉅資保護天然林和生態補償,這是保證國家生態安全的需要。發展産業不能以破壞資源為代價,要鼓勵林區多發展非林非木産業,特別是林區種植業、養殖業和森林旅遊。
四是數量與質量。造林數量要可靠,要減少水分,建立造林數量、質量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切不可“年年造林不見林”。
五是速度與效益。現行國有林區體制機制是長期形成的,改革需要一個過程,要以有效保護森林資源為前提,以群眾認識程度為基礎,該快的不能慢,該慢的不能快。國有林區改革牽涉到各部門、各行業,要以天然林保護工程為契機,將企業的政府職能和社會職能剝離出去。
六是採伐與撫育。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批准的採伐額度,嚴禁超限額採伐,特別是要嚴令禁止法人超採行為。建設木材加工企業要進行森林資源和生態承載力評估。鼓勵發展木材利用率高、以伐區剩餘物為原料的企業。加大森林撫育力度,提高森林生長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