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物價局5月9日公佈了新的《廣東省政府定價藥品目錄》,其中中央和地方兩級政府管理藥品合計為2419種(類),比2000年版目錄增加了944種(類)。列入政府定價範圍的藥品,約佔市場流通藥品品種總數的20%,總銷售額的60%。該目錄將於5月10日起執行。
列入政府定價的藥品分為五類:廣東省調劑進入2004年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以下簡稱《醫保目錄》)西藥和中成藥;國家規定列入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定價的《醫保目錄》內屬於非處方藥的劑型以及既可作為非處方藥品又可作為處方藥品的“雙跨”劑型規格;國家《醫保目錄》中的民族藥;醫院製劑和中藥飲片;國家規定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制定批發、零售價格的麻醉藥品和一類精神藥品。
據悉,定價形式為政府指導價,即政府規定最高零售價格,經營者可以低於政府規定的零售價格執行。對列管藥品,廣東省物價局將根據生産(進口)成本或市場現行價格成本情況重新核定零售價格。在重新制定的價格公佈前,經營者可暫按現行市場實際價格執行;未列入政府定價範圍的藥品,由經營者自主制定價格。
廣東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公佈的目錄與2001年印發的《廣東省政府定價藥品目錄》相比,一是省級列管藥品的品種數減少了,從1009種減少為828種(其中西藥341種,中成藥487種)。二是中藥飲片再次列入了政府管理範圍,價格主管部門希望通過控制價格以減輕群眾看病貴的負擔。三是列入政府管理範圍的藥品,省物價局將根據生産(進口)成本或市場現行價格成本情況重新核定零售價格。(記者賀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