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齊齊哈爾5月19日電(記者吳曉東、梁冬)記者從警方調查中了解到,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在對藥品的原料、成品等檢驗環節存在較大漏洞,檢驗人員沒有按照國家對藥品生産的規定,對藥品從原料加工到成品的每個環節都實行檢驗,而且化驗室11名職工中竟無一人會進行圖譜的分析操作,最終導致假藥流入了市場。
據了解,在藥品成品前的諸多檢驗項目中,“鑒別”環節最為重要,它要求本品的紅外光吸收圖譜應與對照的圖譜(即標準圖譜光譜集)一致。而通過對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化驗員的訊問,該公司根本無標準的藥品紅外光譜集,因此無法進行對比。
調查還了解到,在檢驗過程中,化驗員做出丙二醇圖譜後,沒有任何對比就直接交給原料檢驗員,原料檢驗員也沒有任何依據,按慣例就寫上了“符合規定”,因而導致用假原料生産的成品藥最終進入了市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