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時評:死刑二審開庭審理體現司法公正
新華社廣州5月23日電(新華社記者田雨、吳俊)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今年7月1日起實現所有死刑二審案件開庭審理。現在,這項工作已經到了倒計時階段,對於全國法院尤其是各高級法院來説,時間是很緊迫的。在抓緊做好各種準備工作的同時,從思想認識上進一步處理好司法公正與訴訟效率的關係,仍然是必要的。
我們常常説,公正是司法的靈魂和生命線。具體到死刑二審案件開庭審理,司法公正與訴訟效率的關係問題如果解決得不好,會直接影響到死刑二審案件的審判質量和效果。只講公正、忽視效率不行,只講效率、犧牲公正更不行,必須在兩者之間找到較佳的平衡點和結合點,這就要堅持司法公正第一、同時注重訴訟效率,也就是説,效率必須服從質量。死刑判決事關生殺予奪,不能不慎,也不得不慎。因此,必須堅持司法公正第一,著眼于程序公正的實現,落腳于實體公正的維護,輔之以訴訟效率的提高,切實完善死刑二審案件開庭審理程序。
從訴訟效率的角度看,死刑二審案件開庭審理顯然比不開庭審理要付出更高的司法成本,不僅在人財物上需有大量投入,也需要花更多的時間。但從司法公正的角度看,不開庭審理,第二審程序就缺少了控辯雙方當庭質證、辯論的環節,合議庭也難以全面了解雙方、特別是辯護方的意見和證據,很容易先入為主地受到第一審判決的影響,特別是當辯護方提出被告人曾受過刑訊逼供的意見時,既無從審查,更難以依法排除,因而留下發生冤錯案件的隱患。
兩者孰重孰輕,不可不認真掂量。因為,一旦發生冤錯案件,什麼司法成本都是無可比擬的,造成的損失是無可挽回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