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6月9日電(記者 朱立毅) 浙江省司法廳9日通報稱,該省將把社區矯正工作試點推廣到全省11個地市的410個鄉鎮街道,以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2004年5月,浙江省在杭州市上城區、寧波市鄞州區和諸暨市楓橋鎮共27個鄉鎮(街道)啟動實施了社區矯正試點工作。不久,杭州又把社區矯正工作試點範圍擴大到了所轄的其他7個城區。
兩年來,試點地區先後累計接收社區矯正對象2900余名,建立監督考察和幫教工作小組1500多個,有1000余名社區矯正對象矯正期滿,被依法按時終止社區矯正。
浙江省司法廳廳長胡虎林説,該省將把社區矯正工作試點範圍從現在的“九區一鎮”基礎上,逐步擴大到全省11個地市的30個縣(市、區)共410個鄉鎮街道,其中寧波市將在全轄區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
“社區矯正”是與“監禁矯正”相對的行刑方式,是將特定服刑人員置於社區內,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願者的協助下,在判決、裁定或決定確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並促使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
長期以來,我國監禁刑的使用比例居高,雖然有力地打擊了違法犯罪,但監所監禁率居高不下,關押任務繁重,行刑成本增加。此外,大量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的歸正人員回歸社會後,往往思想情緒不穩定容易重新違法犯罪,影響社會穩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