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17日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做好公路、水運汛期災害防禦工作。
通知要求,各級交通部門要按照防大汛、抗大災要求,落實汛期災害防禦工作的各項措施,建立汛期汛情災情值班報告制度。對於福建、廣東、廣西、湖南、貴州、浙江、江西等災情嚴重的省份,要堅持24小時值班,建立汛期災害快速反應機制。
通知還要求加大臨江、沿河、傍山等災害易發公路、重要旅遊和山區公路、河道以及主要渡口、重點港口、航道及航電樞紐等重點區域的巡查力度,逐路、逐橋、逐港、逐航進行排查。一旦發現問題或隱患,要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治,及時排險除患。
對於災情頻發路段,要在現場提前準備搶險救災必需的物料,對於重點的水域,要提前部署救助拖輪,確保搶險救災工作的有效開展。發生重大險情災害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要根據搶險救災工作的需要,統籌安排,必要時要跨地、市調動汛期災害防禦應急搶險隊伍、物資、設備和運輸工具,集中開展搶險救災工作。(記者 歐陽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