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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慈善事業引進合同機制:善款來去 一路透明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23日   來源:人民日報

    “善款有沒有被挪作他用?”“慈善機構值得信任嗎?”“那些大額的認捐是否只是做秀,捐款能到位嗎?”過去,由於信息不暢通,很多捐贈人對於善款是否真的落到了實處並不了解,加之善款被挪作他用的情況時有發生,大大影響了捐贈者的積極性。而另一方面,個別企業假借慈善之名虛張聲勢,卻遲遲不肯兌現善款的行為,也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破壞了慈善機構的形象。

    如今在重慶,如果願意通過市慈善總會實施捐贈,捐贈者包括承諾捐贈者要與慈善總會簽訂合同,受贈者也要與慈善總會簽訂合同。以往在慈善捐贈中的口頭協議為什麼要用合同來代替呢?重慶市慈善總會常務副會長馮秀文説:“主要是為了增強善款善用的透明度,增加慈善工作的社會公信度。”

    重慶市慈善總會從3月底開始同捐贈方、受贈方分別簽訂合同。除了受贈項目內容、善款數量、雙方的權利義務外,合同中還特別提到了慈善總會將對項目進展進行全程監督,並根據進展情況分批付款給受贈方。這些情況將反饋給捐贈者。捐贈者通過查閱合同檔案,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捐款的流向。

    據介紹,通常善款會分三次付出。第一筆善款在受贈項目建設之初,受贈方將各種批文傳真到慈善總會之後付出;項目過半,在收到了受贈方提供的相關部門監理報告後,慈善總會付出第二筆善款;最後剩餘的善款則是在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並經縣以上審計部門審計後,由受贈方提供了項目驗收報告和項目資金報告後再付出。

    此外,按照合同規定,善款必須全部用於項目建設,如果受贈方出現擠佔、挪用善款的現象,慈善總會不僅可以終止提供善款,追回已付資金,還有權向上級紀檢部門進行檢舉。

    有了合同的約束,慈善捐贈變得更加規範。從4月簽訂第一份合同起到現在,重慶慈善總會就募集善款超過700萬元,比去年全年總數400萬元還多出了300萬元。(記者余繼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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