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7月5日電(記者胡作華)浙江省日前出臺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就業,凡到農村和社區工作三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報考公務員和研究生將享受“加分”待遇。
按照這項政策,從2009年開始,浙江省縣(市、區)、鄉鎮(街道)機關招考公務員的對象,將主要是到農村和社區工作三年以上、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市級以上公務員招考時將對符合上述條件的實行加分,其中報考欠發達地區公務員的筆試成績加10分,報考其他地區公務員的加5分。工作滿一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報考省內高校研究生可加10分。
記者從浙江省委組織部了解到,享受上述待遇的對象要求是到村級(社區)組織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企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則不包括在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