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6日電(記者劉羊旸)對於在企業生産一線掌握高超技能、業績突出的勞動者,經所在單位認可,可在國家職業標準規定的資歷條件基礎上,破格或越級參加技師、高級技師考評。
這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近日發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的通知》中的內容。通知要求,要依據國家職業標準,確定符合企業生産實際的能力考核和業績評定內容,結合生産服務過程對企業高技能人才進行評價。對於職業技能鑒定試點企業開展的高技能人才考核評價,要按規定派遣質量督導人員進行現場質量督導。
通知強調,要積極探索多元評價機制,拓寬高技能人才成長通道。逐步完善社會化職業技能鑒定。在全社會大力推進200個左右從業人員多、技術要求高的職業(工種)的技師、高級技師評價工作,建立標準題庫齊全配套、組織實施規範有序、培養評價使用相互聯動的高技能人才評價工作機制。各地要加快建立城市中心鑒定平臺,開展技師、高級技師示範性鑒定活動,為高技能人才成長提供公共評價服務。
加強對職業院校學生的職業資格認證工作。開發與後備高技能人才評價要求相適應的課程標準,進一步規範技工院校等職業院校培養目標和辦學要求。依託教學質量高、基礎條件好的技工院校開展預備技師試點,大力強化校企合作,建立職業院校和企業分階段培養和考核的工作機制,探索規模化培養企業急需新技師的方法和途徑。
同時,探索高技能人才專項職業能力考核方式。結合勞動力市場需求和産業結構調整,制定並公佈一批具有較高技術含量的專項職業能力的考核規範,選擇部分地區進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試點。大力發掘高技能人才掌握的絕招絕技,探索進行專項能力認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