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7月9日電(記者 岳德亮)浙江杭州市日前決定,今後凡是涉嫌並查實有拖欠工程款行為的建設單位,其新開項目不得參與土地招投標、不予報建、不頒發施工許可證、不受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據杭州市政府7日召開的清理拖欠工程款電視電話會議透露,通過建立預防工程款拖欠機制,杭州市對沒有資金來源或建設資金不落實的項目一律不批准立項,不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對項目已建成但尚有工程款拖欠的,一律不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未提交工程擔保的建設工程,不予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在申領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前,建築企業必須將工資支付保證金存入相關的賬戶。
截至今年6月14日,杭州市2003年以前的拖欠工程款已基本清欠完畢。自2004年以來,杭州共解決614個工程項目的14.51億元拖欠工程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