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7月22日電(記者 李瞧)為了加強校園安全工作,長春市將校園安全納入到學校和校長的考評體系中,如果因對校園安全重視不夠而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和刑事案件,有關單位的“一把手”將在晉級等評定中被“一票否決”。
近年來,長春市在治理校園安全問題上取得了積極的成果,但還存在著重視程度不夠、責任不明晰、整體物防和技防水平不高等問題,為此校園安全將被納入學校和校長的考評體系中。長春市教育局局長王樹彬明確表示,安全問題不過關的學校和校長在評優、晉級方面將不會被考慮,同時對因工作不力等主觀因素造成安全事故的校園負責人,要按有關規定從嚴查處。
今後,長春市公安、教育等部門將定期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校園安全形勢併發布警示性公告等。對因不負責任而導致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惡性刑事案件的校園負責人,要按照“原因不查清不放過、隱患不排除不放過、措施不落實不放過、責任不追究不放過”的原則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要堅決移送檢察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不完全統計,去年長春市共破獲侵害師生人身財産安全的刑事案件187起、查處治安案件222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