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4日電(記者 張旭東)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決定,自8月15日起,除農村信用社(含農村合作銀行)之外,所有的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存款準備金率將上調0.5個百分點。
央行數據顯示,農村信用社自1999年底執行6%的存款準備金率以來,至今從未調高過,這一政策已持續執行近7個年頭。到今年8月15日,與商業銀行將執行8.5%的存款準備金率相比,農村信用社的存款準備金率將低2.5個百分點。
那麼,在當前加強銀行流動性管理、抑制信貸過快增長的背景下,農村信用社何以獲得“特殊對待”?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兩次宣佈上調存款準備金率(6月16日、7月21日),都決定暫不上調農村信用社(含農村合作銀行)存款準備金率,繼續執行現行6%存款準備金率。這一政策的用意,是為了繼續支持農村金融服務,體現了央行金融調控政策“區別對待”的原則。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離不開農村金融的支持。據介紹,目前總體農村金融體系改革剛剛起步,農村信用社仍承擔著絕大部分農村金融服務功能。而且,在當前投資和信貸高速增長的大環境中,農村的投資和信貸不足,其實是一個“短板”。
因此,農村信用社存款準備金率暫不上調,是為了加大對“三農”信貸投入,改善農村金融服務。回顧近3年來,為抑制信貸過快增長,央行曾數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但為了支持農村金融,央行卻從來沒有上調過農村信用社的存款準備金率。
目前,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正處於關鍵時期和攻堅階段,需要鞏固改革成果,這也是暫不上調農村信用社存款準備金率的另一政策用意。
“這一區別對待的政策,體現了央行一貫的金融支農、扶持三農的政策原則,同時也給農村信用社調整信貸結構留下了空間,為農信社改革創造了穩定的環境。”貴州省農村信用聯社理事長劉乃雲説。
據介紹,今年是農村合作金融管理職責移交地方後新體制全面開始運行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農村合作金融監管和改革工作,推動農村信用社改革向縱深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按照相關部門的部署,農村信用社要力爭用一年左右時間由貸款四級分類全面過渡到貸款五級分類,確保2007年雙軌運行,2008年順利實現貸款五級分類“單軌制”。
人民銀行副行長吳曉靈早些時候曾表示,人民銀行將盡最大努力給農村信用社改革提供一個連續的正向激勵機制,促進農信社抓住機遇,深化改革,完善機制,增強資本實力和財務能力,為支持新農村建設做出更大貢獻。
“央行政策用意明顯,就是在抑制信貸過快增長的同時,也從政策上彌補農村信貸的不足,大力支持農村金融。相信這一政策,會起到積極的效果。” 中國工商銀行安徽分行行長趙鵬表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