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老百姓關注的醫生開大處方問題,天津市近日出臺了《醫療機構合理用藥暫行規定》,對醫務人員臨床用藥行為進行了規範。如果醫生被查出開處方不合理、濫用抗生素等,將作為醫師不良行醫行為記錄在案,情節嚴重者還將受到嚴肅處理。
在新出臺的《規定》中,單張處方藥品金額位居本科室排名前10位的高費用處方、開具藥品單品價格位居醫院藥價排名前四分之一的高價藥品處方、銷量季度增幅超過15%的藥品處方,是臨床處方綜合評估的重點,每月都要進行合理性評價分析並對不合理處方予以公示。
天津市衛生局明確要求,各醫療單位對濫開處方的醫師,要將其不良行醫行為記錄在案,並依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天津市衛生局還要求醫院在合理使用、不影響治療的前提下,必須堅持能用國産藥不用進口藥、能用普通藥不用貴重藥的原則。同時還對處方合格率、藥品使用合理性實行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
據了解,天津市衛生行政部門將採取“面上單位普遍督察、末尾單位重點督察”的方式,對醫院處方用藥的合理性進行綜合考核評價,並定期通報各單位落實情況,最後將考核評價結果納入醫院領導班子的年度考核。(記者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