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7月28日電(記者岳德亮)浙江省政府日前決定,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土壤地力和肥料施用監測網絡,開展監測和土壤環境評價,定期發佈監測公告,以引導合理使用肥料,防止造成農田污染和地力衰退。
浙江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的《浙江省肥料登記和使用辦法》規定,從今年9月1日起,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施肥技術規範,建立農田土壤養分平衡管理系統。針對土壤類型、作物種類、氣候條件的差異,組織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
肥料購買者在購買肥料時應當查看肥料産品標識、質量檢驗合格證、登記證號或者生産許可證號,不要購買國家明令禁止生産、銷售、使用的肥料産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