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8日電(記者雷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兩用品及相關設備和技術出口管制條例》,經國務院批准,商務部28日發佈了新修訂的《生物兩用品及相關設備和技術出口管制清單》。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崇泉28日表示,新修訂的《生物兩用品及相關設備和技術出口管制清單》,參照國際通行出口管制清單,並結合我國出口管制管理需要,一是新增13種病毒、毒素、細菌及設備;二是將11種致病劑從管制清單第一部分移入第二部分,以實行更為嚴格的管理;三是將新近發現或生物學特徵有明顯改變的,可對人、動植物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病原體列入管制清單實施管制。
生物兩用品指具有既可用於醫療、預防、保護、防護等和平目的,又可用於發展、生産生物武器等非和平目的特徵的病原體、毒素和遺傳物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