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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教育主管部門提醒防範招生詐騙六大“陷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1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南昌8月14日電(記者 張敏) 為提醒考生和家長防範非法招生行為,江西省教育主管部門日前“以案説法”,公佈了招生詐騙的六大“陷阱”。這些案例表明,考生急於上學的迫切心理和家長寄希望於違規錄取的僥倖心理,使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機。

    首先,所有仲介根本不具備招生資格,但他們盜用一些名校的名義招攬落榜生,騙取大量錢財後逃之夭夭。不久前,江西公安機關破獲了一起校外人員假冒華東交通大學成人教育學院等單位的名義、偽造學校公章和錄取通知書等從事非法招生的詐騙案。

    第二,在高校租下辦公用房,假借學校地址增強欺騙性,隨意承諾內部指標或違規錄取。江西公安機關查獲有人假冒南昌大學思科網絡技術學院名義進行招生詐騙,其辦公地點就在南昌大學一個租用的辦公處所,導致至少130多名學生受騙。

    第三,部分異地招生的學校,繞過教育行政部門的審核,隨意縮改校名,在一些媒體上刊登誇大事實甚至完全虛假的招生廣告。

    第四,少數學校誤導學生入學,比如將自考助學、證書培訓説成學歷教育,將學歷文憑考試説成民辦高等教育,甚至將名牌大學下設的助學機構招生説成名牌大學招生。

    第五,利用在校的學生招攬同鄉來校就讀。學校以招來一個生源給多少報酬的方式,使一些在校生不擇手段地騙取生源。

    第六,有的招生單位以向求學者收取贊助費或者預交學費為由,收取一定數額的費用或押金。學生一旦對所選的學校不滿意而要求換校時,招生單位又以不退抵押財物相要挾,使求學者進退兩難。

    江西省教育廳再三提醒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招生仲介的宣傳,如發現有人從事招生詐騙活動,可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並登錄教育部門專業網站查詢,或到學校實地考察,搞清楚招生的有關政策和相關費用。如果涉及到收費,務必將學校的收費憑據保留齊全。入校就讀後,若發現有虛假招生行為,在規定時間內可以退學退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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