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有關負責人6日表示,目前我國農村人身保險業務主要有兩類,即保險公司受政府委託,經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等社會基本保障的業務;另一類是保險公司開展各類商業人壽保險、養老保險、健康保險、意外保險業務。這些保險擴大了保險的覆蓋面,提高了保險的滲透度和影響力,在推進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減輕政府社會性事務負擔、促進城鄉協調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説,經過近年來的快速發展,農村人身保險市場已初具規模。各家主要中資壽險公司在不同程度上和不同範圍內開展了農村人身保險業務,較受農民歡迎的産品類型主要包括意外險、少兒教育儲蓄型保險、健康保險等;現有農村網點超過14000個,以集中模式、相對集中模式、分散模式和駐村業務員模式等四種網點佈局模式覆蓋全國30%以上的鄉鎮。
除傳統業務領域外,保險公司還在五個領域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和試點。
一是積極參與新農合試點。保險公司主要在提供醫療費用審核報銷服務、參與基金管理和方案制定、配合管控醫療行為等方面協助政府做好試點工作,在建立合作醫療管辦分離運行機制、降低政府成本、控制運行風險、提高服務質量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二是參與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障建設。保險公司主要依靠自身的服務網絡、精算技術、專業人員等現有資源,為政府提供養老保險方案測算、資産管理服務,為參保農民提供養老金給付和相關諮詢服務。
三是為流動農民工提供保險服務。
保險公司發揮集中管理優勢,通過多種方式為農民工提供保險服務,尤其是異地賠付功能受到廣大農民工的歡迎。
四是開展小額信貸保險業務。該業務投保簡單,以借款農戶為被保險人,農村信用社為第一受益人,費率低,保障高,從根源上解決了借貸難問題,為農村信貸資金繫上“安全帶”,讓廣大借貸農民吃下“定心丸”,有利於打造農村金融安全區。
五是開展計劃生育保險業務。保險公司委託計生機構工作人員兼職代辦計劃生育保險、計劃生育養老保險、意外傷害保險、針對獨生子女的學平險和壽險等業務。(江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