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9月16日電(王凡凡 李兆芳)福建檢驗檢疫局近日推出五條措施,支持寧德台灣水産品集散中心建設。
寧德台灣水産品集散中心地處霞浦縣三沙港區,是國臺辦為具體落實促進兩岸交流合作、惠及台灣同胞的15項政策措施,而在大陸批准建設的唯一涉及台灣水産生産、銷售、加工的項目。按照規劃,該中心將建設成為大陸“園區面積最大、交易量最多、産業鏈最長、配套設施最完善、現代化水平最高”的水産品集散中心,設有專用碼頭、漁船維修補給,水産品冷藏、交易、加工,行政辦公,生活居住等功能區及相關配套設施,並享有政策支持。
據介紹,福建檢驗檢疫局為寧德台灣水産品集散中心專門推出的這五條措施是:
——指導建設進境水産品存放、隔離設施,幫助其達到備案要求,對符合要求的設施簡化批准程序,快速辦結設施投入使用手續。
——指導建設出口水産品精深加工區,培訓指導加工企業人員建立出口食品安全質量保證體系及其相關的標準衛生操作程序和良好操作規範。
——實施進境台灣水産品快速驗放措施,對來自台灣的水産品及水生動物實施“綠色通道”政策,提供24小時預約報檢及電子審批方式,優先查驗、優先檢測、優先辦理檢疫審批手續。
——探索對臺小額貿易商品檢驗檢疫便捷措施,加強與台灣有關方面的交流,開展對臺小額貿易商品的風險分析,探索適應對臺小額貿易商品的檢驗檢疫監管模式,把對臺小額貿易商品檢驗檢疫的重點放到安全、衛生項目上,有針對性地實施有毒、有害物質檢測,為對臺小額貿易商品的檢驗檢疫提供便捷措施,做到科學快驗快放。
——加強宣傳檢驗檢疫有關法規和程序,通過宣傳材料、熱線諮詢服務電話,及時向涉臺貿易企業、加工企業以及上下游的相關企業,宣傳解答有關進境水生動物、水産品檢驗檢疫法規和辦理程序,並在相關場所予以公示,保證集散中心內的企業充分了解有關檢驗檢疫法規和程序,保證台灣漁船自捕水産品和利用台灣漁船自捕水産品精加工産品的安全衛生質量。
據悉,從今年8月14日台灣首批水産品入境以來,先後已有12批、70.1噸、6.9萬美元的台灣水産品及水生動物進入寧德台灣水産品集散中心,主要品種有鱉蛋、帶魚(凍)、秋刀魚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