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10月7日電(記者馬千里、顧玲)記者日前從青海省衛生廳了解到,從今年10月起,青海在全省醫療衛生機構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以建立順達通暢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與新聞媒體和全社會的衛生信息溝通平臺。
據青海省衛生廳副廳長牛惠民介紹,在全省醫療衛生機構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是加大政務公開、院務公開,搭建醫療衛生機構與全社會衛生信息溝通平臺的重要舉措。青海省將在各州、地、市級醫院、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監督所、婦幼保健院(站),西寧市所屬的四區三縣、海東地區六縣的縣(區)級醫療衛生機構,西寧地區行業、系統、民營醫院和青海省衛生廳直屬醫療衛生單位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並設立新聞辦公室。
牛惠民説,新聞發言人制度要求青海省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根據有關法規規章及衛生行政部門委託的發佈權限,發佈醫療服務信息、公共衛生信息、監督執法信息、預防保健信息等,提高新聞發佈的效果和權威性。同時,還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衛生新聞發佈、重大主題宣傳、重點活動報道、突發事件發佈、輿情收集反饋、失實信息澄清等衛生新聞宣傳工作機制,加強輿論引導,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