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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推行涉農收費公示 農民可拒繳未公示項目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09日   來源:人民日報--華東新聞

    山東省日前出臺《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要求當前重點抓好農村中小學收費、農民建房收費、電價、水價等涉農價格和收費的公示工作。凡是按規定應該公示而沒有公示的,農民有權拒絕繳納。

    山東規定,要嚴格規範村級組織收費。嚴禁有關部門或單位委託村級組織向農民收取稅費,堅決取消面向村集體和農民的各種不合理收費、集資。嚴禁開展讓村集體和農民出錢、出物、出工的各種達標升級活動或者以檢查、驗收、評比等形式開展的創建活動,堅決制止面向農民的各種亂收費、亂罰款和亂攤派。各級、各部門向村級組織提供必要的工作經費,嚴禁將部門或單位經費的缺口轉嫁給村級組織。根據部署,山東將在鄉鎮政府所在實行統一公示,並盡可能公示到行政村,涉農收費單位要在收費現場進行公示。(楊 鎮 傅曉峰 莊雲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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