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3日電(記者 李凱)由中國國民黨和親民黨陣營第二次提出的罷免陳水扁提案,13日在臺立法機構表決時未獲通過。
在13日進行的記名投票中,民進黨籍民意代表全部沒有到場,現場有130名民意代表參加投票。投票結果是,同意票116票,不同意票1票,無效票13票。根據台灣有關規定,對台灣地區領導人進行罷免的提案,必須經過立法機構以記名投票方式錶決,全體民意代表三分之二同意方能成立。13日的投票結果未達全體民意代表三分之二(147席),“罷免案”不成立。
今年6月,中國國民黨和親民黨曾提案罷免陳水扁,結果因民進黨籍民意代表在黨紀約束下全體缺席,同意票未跨過三分之二門檻,泛藍陣營首次罷免陳水扁的行動未能獲得成功。
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對13日的表決結果表示失望。中國國民黨黨團譴責民進黨不敢向民眾表態,並表示將視陳水扁家庭所涉弊案發展等主客觀因素,決定是否發動第三次“罷免案”,甚至“倒閣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