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8日電(記者葛素表)來自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消息説,我國實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具有長期性、穩定性,至少要執行二三十年,不是權宜之計。和其他普惠性社會福利政策相比,獎勵扶助制度更著眼于鼓勵農民實行計劃生育。
據介紹,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是指對農村只有一個子女和兩個女孩的計劃生育家庭,夫妻年滿60周歲後,按人均不低於600元標準發放獎勵扶助金,直到亡故為止。超過60歲之後,以該制度在當地開始執行時的實際年齡為起點發放。
獎勵扶助制度切實改變了試點地區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的生活困難狀況。據調查,在甘肅省和山西省當年帶頭實行計劃生育的農民群眾如今已步入晚年,近80%的家庭經濟不寬裕,95%的老人生活困難,每人每年600元的獎勵扶助金,對他們來説是雪中送炭。雲南省計生委的有關調查顯示,雲南省農村子女一年給父母的錢平均是630元,大約相當於一位老人一年的扶助金。每年600元的扶助金大部分被老人用來看病買藥等必需的日常支出,扶助金的持續發放,免除了他們的後顧之憂。
在獎勵扶助制度的感召下,四川省農民群眾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的積極性不斷提高,全省低生育水平持續穩定。2005年四川省農民群眾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的積極性不斷提高,全省低生育水平持續穩定,2005年人口出生率下降到千分之九點七,人口自然增長率下降到千分之二點九。在獎勵扶助制度實施後,雲南省至少有20萬符合條件且能夠生育二孩的家庭放棄了生育二孩,由此直接導致少生了10萬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