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7日電(記者齊中熙、蘇萬明)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27日發佈2006年第4號專項監管報告——《供電服務情況監督檢查報告》。報告顯示,大部分供電企業各項指標基本符合《供電服務監管辦法(試行)》規定的要求,但同時也暴露出供電質量指標考核體系不健全、部分企業電價與收費執行不規範等問題。
報告顯示,近年來我國供電服務水平不斷改善,供電服務水平明顯提高。但也指出,一些供電企業在供電服務方面仍存在問題,包括供電質量指標考核體系不健全,統計數據可信度有待提高;部分供電企業電價與收費執行不規範;部分供電企業供電行為及辦理用電業務時限不符合《辦法》規定;部分供電企業對用戶受電工程服務不規範。
此外,對於社會反響強烈的瀏陽市供電局違反停限電規定,對某酒店惡意斷電事件也做出處理。目前,有關方面已對相關責任人作出撤銷職務、行政開除等決定。
電監會新聞發言人譚榮堯表示,針對上述問題,電監會向電網企業明確提出了整改要求,提高供電質量,規範收費行為,糾正“搭車”收費現象,加強用戶受電工程服務,維護電力用戶權益。
報告還顯示,國家電網公司2005年供電可靠率達到99.764%;南方電網公司供電可靠率達到99.778%。
今年5月到6月,電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全國供電企業供電服務情況進行了檢查,對象包括全國不同類型的360多家供電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