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在京閉會
表決通過反洗錢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等
胡錦濤分別簽署主席令予以公佈 吳邦國主持閉幕會
新華社北京10月31日電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31日下午完成各項議程後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會。會議表決通過了反洗錢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關於修改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決定、關於修改人民法院組織法的決定,國家主席胡錦濤分別簽署第56號、第57號、第58號和第59號主席令予以公佈。
吳邦國委員長主持閉幕會。
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表決通過了關於批准1981年職業安全和衛生及工作環境公約的決定,關於批准中國和土庫曼斯坦關於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的合作協定的決定,關於批准中國和澳大利亞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關於批准中國和阿富汗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的決定,關於批准中國和阿塞拜疆引渡條約的決定。
會議分別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關於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根據會後發表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告,現在十屆全國人大代表實有2976人。
會議表決決定,任命徐榮凱為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黃智權為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會議還表決通過了其他任免事項。
完成各項議程後,吳邦國發表講話。他説,本次會議的一項重要議程,是對物權法草案進行第六次審議。會議期間,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列席會議的同志,對修改後的物權法草案總體上給予肯定。大家普遍認為,修改後的草案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堅持從我國國情出發,體現了我國基本經濟制度、遵循了平等保護的市場法則、加大了對國有資産的保護力度、反映了黨在現階段的農村基本政策、重點解決了現實生活中迫切需要規範的問題。大家認為,草案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已經基本成熟,希望進一步修改完善後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通過。同時,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列席會議的同志在本次會議上又提出了一些很好的修改意見和建議,會後請法律委會同有關方面進行認真研究,進一步修改完善草案,以提請12月召開的常委會會議審議。
吳邦國説,會議通過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對於支持、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提高農業生産組織化程度,促進農業産業化經營,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反洗錢法的頒布實施,將對防範洗錢活動,維護金融秩序和經濟安全,加強反腐敗鬥爭,遏制洗錢犯罪和相關犯罪,開展反洗錢國際合作等發揮積極作用。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修改人民法院組織法的決定,取消了授權高級人民法院行使部分死刑案件核準權的規定,維護了法制統一,對於公正司法具有重要作用。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修改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決定,賦予了銀行業監管機構相關調查權,有利於加強銀行業的監督管理。
吳邦國指出,為了緩解內地與香港陸路通關壓力,適應內地與香港之間交通運輸和便利通關的客觀要求,促進兩地人員交流和經貿往來,推動兩地經濟發展,保持香港繁榮穩定,經過兩次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了關於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
吳邦國説,一年多來全國法院和檢察院系統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統一部署開展的專項整改活動取得了積極成效。一是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進行整改,不回避矛盾和問題;二是從容易發生問題的崗位和環節入手,進行全面清理整頓;三是堅持邊整邊改,務求取得實效;四是重視制度建設,著眼建立長效機制;五是注重開門整改,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和各方面的監督。他同時指出,專項整改活動取得的成效還是初步的,促進公正司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鞏固已有成果的基礎上,針對突出問題,加強隊伍建設,狠抓制度落實,堅持公開公平,強化內部監督,嚴格責任追究,把專項整改活動不斷引向深入。
吳邦國還就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提出了具體要求。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李鐵映、司馬義·艾買提、何魯麗、丁石孫、成思危、許嘉璐、蔣正華、熱地、盛華仁、路甬祥、烏雲其木格、韓啟德出席會議。國務委員陳至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