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3日電(記者朱玉)衛生部辦公廳近日印發《2006-2010年全國衛生應急工作培訓規劃》,規劃提出力爭在2010年前形成一種高效的衛生應急培訓機制。
這個培訓規劃還提出,到2010年,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覆蓋率:省、自治區、直轄市級及以上>60%;市(地)級>70%;縣(區)級及以下>80%。在“十一五”期間,組建優秀的師資隊伍;完成實用教材編寫;建成三個規範的國家培訓基地;建立一個科學的培訓評估體系;在“十一五” 期間,通過較為全面、系統的培訓,提高衛生應急管理幹部的衛生應急意識、政策、理論和管理水平,提高衛生應急專業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向社會公眾普及衛生應急知識。建立健全適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需要的衛生應急培訓體系,全面提升我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和應對能力。衛生應急管理幹部每兩年不少於一次培訓。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應急專業隊伍成員,國家和省級中毒、核輻射醫療救治基地技術骨幹,每年不少於一次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