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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臺多項新舉措 改善助學體系促進教育公平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0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福州11月8日電(記者 鄭良)農村小學學生、初中學生不用交學雜費了,中等職業學校貧困家庭學生可以申請助學金了,高校助學制度進一步細化了……今年以來,福建出臺了義務教育、中職教育、高等教育助學新舉措,不斷改善助學體系,促進教育公平。

    2006年,福建開始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全部免除學雜費政策,為農民減負6.78億元,惠及中小學生361萬多人。從今年春季開學起,福建準備用5年時間,逐步將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福建省教育廳負責人稱,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解決了農村少年兒童“上學難、上學貴”的問題,為縮小城鄉之間義務教育發展差距奠定了堅實的制度基礎。

    福建省高校貧困生約佔學生人數20%,為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福建建立以“獎、貸、助、補、免”為主體的高校貧困生助學體系。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地方普通高校累計發放國家助學貸款2.54億元,獲貸學生5.64萬人,學生獲貸比例列全國第10位。

    今年以來,福建省連遭颱風、洪水襲擊,貧困生有所增加,為此,福建省對一些省屬高校進行專項獎勵,確立責任明確、風險共擔、長期穩定的銀(行)(學)校合作關係。2006年度省屬高校國家助學貸款額度達1.67億元,每生每年6000元。

    今年,福建省出臺《關於開展中等職業學校貧困家庭學生助學工作的意見》,首次構建起全省中職教育貧困家庭學生助學制度基本架構。今年,福建用於中職學生助學經費將達3500萬元,受助學生達52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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