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11月17日電(記者王聖志)記者從安徽省教育廳獲悉,這個省最近出臺政策,嚴格規範高校畢業生就業率統計,加強對統計工作的審核、監測與督查,對高校畢業生就業率造假進行“脫水”。
針對此前少數高校存在就業率統計造假現象,為了科學、客觀地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為高校學科專業調整和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提供真實依據。安徽省近日出臺了《安徽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統計審核暫行辦法》。
辦法規定,凡納入安徽省當年畢業生就業計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報的畢業生簽約率、就業率等數據,以及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勞動合同、接收(聘用)函等就業證明材料等,都必須進行審核。
就業率統計主要包括以下就業形式: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就業的;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出具接收(聘用)函就業的;定向、委培畢業生回原定向、委培單位就業的;畢業生以靈活方式包括自主創業、自由職業等就業的;畢業時考取普通高校“專升本”、成人高校“專升本”脫産班、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時出國(境)留學、工作的;畢業時到部隊的;畢業生參加國家、地方項目就業的。
畢業生就業材料必須符合以下要求:就業協議書文本規範,簽章齊全;勞動合同簽訂完備,合法有效;就業證明材料包括就業接收函、聘用函等,必須註明以下信息:畢業生畢業學校、姓名、性別、專業、屆別及就業崗位;用人單位(部門)公章、用人單位詳細地址、人事部門負責人姓名和聯絡方式;經過四級(學生本人、輔導員、院係負責人、校就業指導中心)簽章確認;自主創業畢業生須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證明。
安徽省教育廳將對全省各高校畢業生就業統計工作以及各高校上報的簽約率數據、就業率數據及列入統計範圍的就業證明材料進行隨機抽查。對在畢業生就業統計工作中弄虛作假的高校,一經查實,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嚴肅處理,並在一定範圍通報批評。同時,在評選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時實行“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