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11月21日電(記者儲國強)為儘快改變各地小煤礦數量多、規模小的現狀,我國開始加快煤炭資源整合力度。記者20日從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赴陜西省煤礦整頓關閉督查組了解到,目前國家已根據煤炭資源條件的地區差異,“三刀切”提高煤炭資源整合“門檻”。
據了解,煤炭資源整合後的礦井規模,山西、內蒙古、陜西等3省區不得低於30萬噸/年,新疆、甘肅、青海、寧夏、北京、河北、東北及華東地區不得低於15萬噸/年,西南和中南地區不得低於9萬噸/年。
督查組成員介紹,並非所有煤礦都可以整合。煤炭資源整合必須是合法礦井對有開採價值的資源進行整合,已關閉或者屬於國家規定關閉範圍的礦井不得納入資源整合範圍。在國家劃定的24個煤與瓦斯嚴重突出礦區和34個煤與瓦斯突出礦區內的小煤礦要列入資源整合的重點,但已關閉的煤與瓦斯突出、水害威脅嚴重礦井的資源不得納入整合範圍。資源整合後形成的新礦井只能有一套生産系統,防止一證多井或多井拼湊,並按照建設項目審批(核準)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