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30日電(記者劉羊旸)記者30日從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獲悉,勞動保障部、財政部近日發出通知,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要繼續加強對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發放的調控,避免工資水平過快增長。
通知要求,各地要積極完善地方工效挂鉤政策,指導、督促企業建立工資與經濟效益相聯絡的機制,使企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增長與經濟效益增長保持合理關係。
通知強調,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審核工效挂鉤方案。對工資增長過快、工資水平過高的企業,尤其是2005年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相當於當地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企業,要從嚴審核其挂鉤經濟效益基數、工資總額基數,將其浮動比例下調至0.6以下,並嚴格執行新增效益工資分檔計提辦法。
對效益下降的企業,要嚴格按照國家工效挂鉤政策核減企業效益工資,切實建立工資能升能降的機制。對挂鉤的經濟效益基數與工資總額基數倒挂的企業,要視其工資水平和經濟效益情況,適當降低挂鉤浮動比例。
此外,通知還稱,對已經完成公司制改建的非國有控股企業,可以不再實行工效挂鉤政策。企業應按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與職工代表協商確定職工的勞動報酬。